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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江网/吉安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周雪莉报道: 1月31日,记者从吉安市应急管理局获悉,吉水县对一施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行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,对施工单位赣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行政处罚人民币49万元,对其他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了相应行政处罚,共罚款人民币113万余元。
据悉,在吉水贸易中心一期一标段项目6#楼防水施工中,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,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万元。
事故发生后,吉水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,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、取证和分析,及时出具和公示了事故调查报告。吉水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事故调查报告要求,依据相关规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单位和其他责任单位、责任人实施相应的处罚。